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博实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17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债券代码:127072                债券简称:博实转债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 15:00 在公司二楼 205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喜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同意提名邓喜军先生、赵杰先生、柳尧杰先生、程兰女士、张玉春先生、王春
钢先生、陈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
司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1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就任之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同意提名齐荣坤先生、李文女士、杨健先生、初大智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初大智女士为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现任深圳大学管理
学院副教授,具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积极参加上市公司相关培训,具备上市公
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相关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第七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初大智女士目前担任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胜宏科技为深交所上市
公司)、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欧陆通为深交所上市公司)、深圳市柏星龙
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拟北交所上市)、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
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与初大智女士了解,其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已建立有效的机制,能够保
证董事高效履职,其兼任独立董事的非上市公司履职工作相对较轻,投入的履职时
间和精力相对较少。未来十二个月内,在上述公司中,初大智女士在三家公司任职

                                     2
将届满到期,到期后不再连任,后续初大智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同时担任独立董
事的公司不会超过五家。初大智女士能确保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公司日常内部
会议及其它履职工作。初大智女士的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六
条“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关注初大智女士任董事(独立董事)超过五家公司的情况,并关注
其任职资格及专业能力,经了解、沟通,董事会认为初大智女士有良好的专业背景
和管理经验,能够为公司经营管理方面提供指导意见,有助于公司的规范运作与发
展,初大智女士目前任职情况不会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

    在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就任之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2.8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
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全文、相关机构发表
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3
金管理的公告》同时刊登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
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同意公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8,397,355.00 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 921,004.32 元。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发表了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全文、相关机构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同时刊登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

    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会议决定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 于 召 开 202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4
(cninfo.com.cn),同时刊登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5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邓喜军先生,1966年出生,工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国籍。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兼任哈尔滨博实橡塑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葛瑞新材料有限
公司董事长,黑龙江中实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哈尔滨博实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哈尔滨博实三维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金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邓喜军先生曾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
所从事科研工作;1997年9月公司创办时,任总经理;期间,2002年9月至2005年3
月曾兼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总裁;研究成果曾获航天部
科技进步二等奖、黑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黑龙江省省长
特别奖、哈尔滨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项;在参与企业产品研发过程中获得国家专
利成果8项;2001年被国家科技部授予“863计划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哈尔滨
市南岗区优秀人大代表,连续两届被评为哈尔滨市劳动模范,2007年被评为黑龙江
省劳动模范,2009年被评为哈尔滨市优秀民营企业家,2011年被评为“十一五”期
间黑龙江省科技系统先进工作者,2015年被评为“哈尔滨市非公有制企业优秀经营
者”,2018年被授予首批“龙江科技英才”荣誉称号。

    邓喜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6,181,562股,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邓喜军先生除
与公司主要股东张玉春、王春钢、蔡鹤皋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对公司的共同控
制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杰先生,1968年出生,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


                                    6
聘教授,中组部首批“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中国国籍。赵杰先生长期在
哈尔滨工业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所长,“十
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重点专项”专家组组长,国家制造强国建设
战略咨询委员会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成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机械学科评议
组成员,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
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赵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柳尧杰先生,1970 年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
国国籍。2021 年 6 月起任公司董事。联通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联通
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联通凯兴股权投资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
司、联通创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联通新沃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
司董事长,联通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联通创新股权
投资管理(成都)有限公司、联通中金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监事。
    柳尧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
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柳尧杰先生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7
    程兰女士,197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联通资本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联通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联通创新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联通中金私募股权
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联创黔线(贵
州)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联宽(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联创未来(武
汉)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程兰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
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程兰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玉春先生,1965年出生,工学硕士,研究员,中国国籍。公司历届董事和副
总经理,兼任苏州工大博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哈尔滨工大博实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博实自动化设备有限
公司、苏州博实慧源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莞市睿德信股权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哈尔滨博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瑞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哈工大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工大泰州创新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哈
尔滨赫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帝维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烯创技术有限
公司董事。张玉春先生曾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1997年公
司成立时,是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之一;研究成果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黑龙江
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哈尔滨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项;在参
与企业产品研发过程中获得国家专利成果多项。

    张玉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2,696,357股,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8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玉春先生除
与公司主要股东邓喜军、王春钢、蔡鹤皋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对公司的共同控
制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春钢先生,1963年出生,工学硕士,研究员,中国国籍。历届董事、总工程
师、副总经理,兼任青岛维实催化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王春钢先生曾在
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1997年公司成立时,是公司的主要发
起人之一;曾承担多项国家重大课题,研究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黑龙江省
科技进步一等奖,哈尔滨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项;在参与企业产品研发过程中获
得国家专利成果多项。

    王春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394,047股,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原兼
职单位东营泰贝尔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引发相关诉讼,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王春钢
先生作为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被法院裁定限制高消费;除上述被限制高消费外,王
春钢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春
钢先生除与公司主要股东邓喜军、张玉春、蔡鹤皋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对公司
的共同控制关系外,与公司其他主要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

    陈博先生,1973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中国国籍。自2001年8月起在公司从事财务、规划工作,2003年8月至2019年12月期
间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任博
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9
    陈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26,000股,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陈博先生与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博先生于2010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证书。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齐荣坤先生,1965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2010年8月至2016年9月、2018年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省科技干部学院广州学院副研究员,广东智洋律
师事务所律师,广州智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齐荣坤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
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齐荣坤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齐荣坤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李文女士,1968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哈尔滨商业大学教授、教研室主任、哈尔滨市松北区政协委员、黑龙江省正高
级会计师评审专家、黑龙江省教育会计学会理事、九三省委教育文化委员会副主任、
黑龙江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


                                    10
司、谷实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文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
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文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李文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杨健先生,197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
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中国国籍。2007年6月至2014年7月,就职于哈尔滨理工
大学法学院,任讲师;2014年8月至今,就职于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历任讲师、民商
法学博士后,现任副教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国际法学科
带头人;2022年2月至今,任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黑龙
江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法学理论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黑龙
江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世界贸
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理事,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法学研
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黑龙江省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黑龙江省俄罗
斯法制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海南国际仲裁院、天津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大连市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沈阳市仲裁委员会(沈阳
国际仲裁院)、武汉市仲裁委员会(武汉国际仲裁中心)、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温
州市仲裁委员会、包头市仲裁委员会、牡丹江市仲裁委员会、绥化市仲裁委员会等
地仲裁员,呼伦贝尔市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曾被评选为2011年哈尔滨
市优秀法律法学工作者、2012年黑龙江省优秀法律法学工作者和黑龙江省第二届十
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杨健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11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
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
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杨健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杨健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初大智女士,197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
院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国
籍。2007年11月至今,任深圳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副教授。现任胜宏科技(惠
州)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初大智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
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初大智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初大智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