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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实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健)2023-04-28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杨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文件规定,秉承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及重大事项,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文件要求,本人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 次,本人以通讯方式参会。

       2022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1 次,即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人以通讯方式参会。

       2022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对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无
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有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的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各重大事项,本人均没有异议。

       二、2022 年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经审核,对邓喜军、张玉春、王春钢、于传福、陈博、孙志强的提名、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邓喜军、张玉春、王春钢、于传福、陈博、孙志强的个人履历等材料,
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管理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亦无被中国证监会确
认为市场禁入等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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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对上述人员的聘任。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及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将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赋予的职责,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
提出建议。

    在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及下设专门委员会议等机会对公司
进行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内控执行等情况,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及
进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信息,监督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
董事会能够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对外信息披露,未发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关注公司合规运作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及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关注监管案例,认真学习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保护公
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充分利用自身专
业知识和经验,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保持独立董事
的独立性,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自身专业领域的优势,为公司的持续
健康发展提供建设性的建议。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健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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