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4-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博
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博实股份出具的《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查阅公司内控相关制度,从博实股份内部控
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
合理性、有效性和《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
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应重点关
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子公司管理、信息系统与沟通。纳入
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
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
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积极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为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及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
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
事2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成员的构成满足履行职责
的要求。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内容、方法和程序,保证监事会正常履行职权,
发挥监督作用,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有效实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管理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报
告期内,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依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并有效实施。
(2)社会责任
公司秉承“宽博笃实,惟济民生”的核心价值理念,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
个十年行动纲领《中国制造 2025》及《“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为导向,
进一步落实产品应用领域的战略布局,通过研发投入、技术积累与技术创新,持
续发挥技术领先优势,致力于推动我国制造业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为实
现“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 踔厉奋发。
公司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和谐统一,通过业内领先的技术优势,致力于
实现机器替代人工作业,把生产者从繁重、高危、恶劣的劳动环境中解放出来,
打造少人工厂、无人工厂,助力客户企业降本增效、安全生产、节约社会资源,
将基于 5G 和工业互联网技术的数字化智能制造装备、矿热炉冶炼智能制造整体
解决方案、工厂智能物流解决方案等作为公司业务重点发展领域,拓展智能制造
装备在不同行业的应用场景。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环保要求,践行企业发
展与社会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理念,通过控股子公司博奥环境的工业废
酸、酸性气体治理与循环再利用方向的研发及应用,形成对公司智能制造装备及
工业服务业务的有益补充,积极推动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助力企业经济与环境
保护可持续发展。
公司全面落实产品质量管控措施,构建精益质量管理体系,长期致力于为广
大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及高质量服务,凭借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
持续进行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更好地满足客户的数字化、智能化需求,构建长
期稳定、合作共赢的客户关系。公司坚持以品质树品牌,保障客户、供应商合法
权益,公司主动分享优势资源,带动上下游企业智能制造水平提升,助力工厂数
字化、智能化改造,实现行业健康发展,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以实业兴国、产业报国为已任,将持续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
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制造转型,引领产品应用领域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国制造
业强国的目标做出贡献。
(3)企业文化
博实人博学鸿志、虚怀若谷、海纳百川;对客户诚信、对朋友忠诚,并坚定
于自己的事业,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在发展事业的同时,亦承担着对
员工、客户、社会和环境的相应责任。“卓越、开放、真诚、奋斗、创新、行动、
合作”是构建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评价判断各种行为、处理各种问题
时所持有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态度、选择方向和是非标准,是公司员工共同的、
核心的意识形态及应有的、习惯性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取向。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已建立管理制度,对公司各部门职能、各岗位职责、员工聘用等事项进
行明确规定。在员工培训方面,在基于对业务支持的基础上,梳理员工培训需求,
为不同岗位员工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为管理人员提供培训课程,通过分级
分类的培训管理,提升培训效率和效果,精准提升员工业务素养。公司制定《人
才举荐管理制度》,旨在拓展公司招聘渠道,发挥内部员工在公司人才队伍建设
上的重要作用,挖掘更多的适用人才,满足公司发展需求。
2.风险评估
公司定期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动态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从风险发生的
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两个维度,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确定应重点关注和优先
控制的风险因素,合理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
对策略,完善和优化与风险相关业务流程,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并提出风险
应对的措施和策略。
3.重要控制活动
(1)财务管理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具体业务实际,公司制定了财务
工作流程,对生产成本核算、费用报销、发票管理业务、纳税申报业务等作了明
确规定和规范。同时公司制定《定期财务报告工作流程》,规范每定期财务报告
工作期间的业务流程、对各执行岗位、各环节的工作要点及完成节点进行明确,
保证了财务部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及
时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票据业务工作流程》规范纸质票据、
电子票据业务各阶段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对各类票据建立登记文档,实施定期
盘点,保证票据资产安全。《利用自有生产储备暂时性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操
作流程》、 投资理财—低风险投资品种管理制度》规范购买理财产品的范围确认、
购买审批、操作复核等,以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防范风险。
(2)销售与收款管理
公司加强对销售、发货、收款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定期核对会计记录、
销售记录与仓储记录,确保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应收款项等会计核算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公司财务部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确认销售收入,登记入账。公司
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市场营销部负责应收款项的催收,财务部负责办理资金结
算并监督款项回收。公司严格坏账管理,对应收款项全部或部分无法收回的,查
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审批程序后作出会计处理。公司对核销的坏账进行
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
(3)采购与付款管理
为了规范采购及付款活动,公司明确对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环
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做到比质比价采购,采购决策透明,并建立了价格监督机
制,尽可能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公司对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的支付,必须在相
关手续办理齐备后才能办理付款,财务部定期与采购供应部核对数据,确保了应
付账款和预付账款数据的准确。公司采购按计划执行,且必须经相关主管核准后,
方可办理采购。收货验收入库时,不合格的商品及时通知采购供应部退回。
(4)印章管理
公司建立《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印章的保管职责和使用审批权限,并指定
专人保管印章和登记使用情况。公司在《印章管理制度》中特别明确与对外担保
事项相关的印章使用审批权限,做好与对外担保事项相关的印章使用登记。
(5)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35号)核准,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4.5亿元,扣除不含税的与发
行有关的费用658.1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3亿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
致 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进行 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 [2022] 第
210C000563号《验资报告》。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
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实(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财务部设立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
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
字(2022)第210A016923号。
募集资金按计划分期投入使用,为提高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不超过2.8亿元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
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6)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的管理
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工作,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
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对外投
资的基本原则、审批、实施、管理和监督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该制度对担保决策机构,担保的审查与控
制、担保风险管理、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确保了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印章管理制度》中明确
与对外担保事项相关的印章使用审批权限,做好与对外担保事项相关的印章使用
登记。
为了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范围的界定,关联交易
的基本原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关联交易中应遵循的原则、关联交易
的决策和披露等内容,严格控制关联交易的发生,保证关联交易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7)子公司管理
公司制定的《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子公司管理的内部控制要求,对向
子公司委派的董事、监事及高管的选任方式和职责权限、财务、资金及担保管理、
投资管理、信息管理、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等相关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实行
统一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管理,公司要求控股子公司按期报送财务报告,其财务报
表同时接受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接受公司审计部门对其实施定期或
不定期审计监督。通过上述控制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实现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以防范潜在的风险,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
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公司信息报告义
务人、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报告程序、对外报送和信息披露流程等,规范了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和信息披露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生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亦未发生重
大信息泄密的事项,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5.信息化系统与沟通
为促进公司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
的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公司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逐步升级ERP、
PLM和上线OA系统等,以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全流程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干
预因素。同时公司优化了办公电脑、公司邮箱、信息安全与保密等方面的管理,
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ERP、PLM、OA各系统流程规范、功
能运行正常。
公司通过内部刊物、办公网络、企业微信等渠道,进行各业务运作和信息交
互,确保了关键业务活动的数据和信息在各管理层级、各部门以及员工间的及时、
准确、顺畅传递和共享。
6.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经营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潜在
的舞弊、违犯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风险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
责。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
查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监察室,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监察室依据公司《内部审
计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内控管理需求,制定年度内部审计计划,重点围绕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内
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
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性、经营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
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
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总额的 2%≤错
营业收入的潜在 营业收入总额的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错报 3%≤错报 的 2%
3%
资产总额的潜在 资产总额的 2%≤错 资产总额的 1%≤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错报 报 资产总额的 2% 1%
公司如有以下一些迹象通常表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内外部审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
整改;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
未能发现该错报;
(4)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如存在上述迹象,公司须结合上述迹象定量与定性的实质性影响确定公司是
否发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发生内部控制缺陷,且未被认定为重大缺陷的情
形,则表明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或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应按照影响财
务报告错报具体定量标准进行具体认定。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
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公司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
的内部控制,博实股份出具的《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邵鹤令 徐 懿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