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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实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春光)2023-04-28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张春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文件规定,秉承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及时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及重大事项,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文件要求,本人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2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本人以通讯方式参会6
次。

       2022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即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均以通讯方式参会。

       2022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对董事会
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无
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有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的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各重大事项,本人均没有异议。

       二、2022 年度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1
独立意见

    4、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
立意见

    9、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
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制定《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独立意见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的独立意见

    (二)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三)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3、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独立意见

    (四)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关于提名(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独
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及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遵
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依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赋予
的职责。对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022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考
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财
务管理等重大事项,关注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等相关情况。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相关制度的要求
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对外信息披露,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情况。

    充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及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关注公司合规运作情况以及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信息,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权益。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
能力,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在此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春光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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