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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盛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31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
产池业务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
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
关联公司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用于开展资产池
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018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