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4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本次外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投资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
续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整合产业链,开拓 IP 衍生品上下游及周边产业,进一步
整合资源,更好的实施战略布局。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
2019 年 1 月 23 日
(此页无正文,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茂生:____________________ 高闯:____________________
雷新途: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