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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盛文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雷新途)2019-04-30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雷新途)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2018 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在 2018 年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积极参加 2018
年的相关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
况作如下总结: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备注
加会议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票)
    11           11             0        0             0
    2018 年,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分别是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股东大        本年应参加股东    实际出席                备注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次)
         6                  6                  6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募
集资金运用、独立董事聘用等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18 年度,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18 年度,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8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对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公司新增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2017 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公司开展资
产池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公司累计和
当期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
    6、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对公司关于
更正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了独立意见 。
    7、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公司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
    8、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公司回购股
份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业务交流的机会以及其他时
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
人员的沟通联系,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作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
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信息披露的
公平性。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
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
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的做出判断。
    3、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执行情况。实地考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
会计师等见面,关注公司治理情况,了解、掌握 2018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
交审计报告,积极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 年,本人将在任期内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继续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规范,稳健的发展。


                                                        独立董事:雷新途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