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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盛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28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
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对公司财

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12 月 27 日
(此页无正文,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茂生:____________________     高闯:____________________


雷新途: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