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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盛文化: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8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
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并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査和问询。我们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就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我们发现公司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美盛控股”)存在资金占用情况,具体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
露的《2020 年美盛文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截至
2021 年 4 月 29 日,控股股东已归还上述全部款项。
    2、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股
东,担保金额为 14100 万元,期限为自 2020 年 4 月 26 日至 2021 年 4 月 24 日。
公司与控股股东于 2018 年 5 月签订互保协议,互保总额为 10 亿元,互保期限为
2 年,具体内容参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互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18-038)。本次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在互保总额之内。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
差异。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 8 月 27 日




(此页无正文,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茂生:   高   闯:


雷新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