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文化: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5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
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 等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
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
3、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职业
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将有利于公司的发
展,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 2022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
资金等需求,促进各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
控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
公司及子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2022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14 日
(此页无正文,为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文:____________________ 韩国强:____________________
卓飞达: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