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2014-03-03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029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目 录 页码
一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1-2
二、 附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1-2
目的专项说明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29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宝股份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二、 管理层的责任
新宝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要求编制《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上
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029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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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则要求
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
相符。
附件:《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锦坤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慧华
中国上海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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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 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
公司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2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5 元。 截至 2014 年 1
月 8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798,00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和 保 荐 费 48,880,000.00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749,120,000.00 元,已由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4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
商银行佛山分行顺德勒流支行(账号为 2013013629201054588)的人民币结算账户,减除前期
已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和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13,963,042.78 元,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5,156,957.2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项目立项备案机关 审查备案编号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 滁发改外资
1 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 35,079.00
委员会 [2011]183 号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 顺规资[2011]114 号
2 15,429.00
术改造项目 规划和统计局 顺规函[2013]291 号
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 顺规资[2011]112 号
3 14,704.00
技术改造项目 规划和统计局 顺规函[2013]291 号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 顺规资[2011]113 号
4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 9,000.00
规划和统计局 顺规函[2013]291 号
合 计 74,212.00
专项说明 第 1 页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投资于上述项目,如果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
足以完成上述投资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
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于 2011 年 5 月 5 日报经滁州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备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
术改造项目和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于 2011 年 6 月 2 日报经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审
查备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于 2011 年 6
月 3 日报经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审查备案,其中,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
目、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于 2013 年 5 月 31 日获得佛山市
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延期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
公司 2010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止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28,222.9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 中
募集资金拟 自筹资金预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备
投入的金额 先投入金额 土建
(不含税)
1 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 35,079.00 16,341.79 14,925.46 1,416.33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
2 15,429.00 465.14 465.14
术改造项目
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
3 14,704.00 8,647.43 6,951.02 1,696.41
技术改造项目
4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 9,000.00 2,768.62 2,768.62
合 计 74,212.00 28,222.98 21,876.48 6,346.50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0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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