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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14-03-03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之规定,对新宝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及其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2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新宝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新宝股份采用网下向投资者
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A 股) 7,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5 元,募集资金总额
798,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5,156,957.22 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
第 41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项目立项备案机关       审查备案编号
号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
1      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   35,079.00                      滁发改外资[2011]183 号
                                        委员会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   顺规资[2011]114 号、顺
2                           15,429.00
       术改造项目                       规划和统计局       规函[2013]291 号

       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   顺规资[2011]112 号、顺
3                           14,704.00
       技术改造项目                     规划和统计局       规函[2013]291 号


                                        1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       顺规资[2011]113 号、顺
4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      9,000.00
                                      规划和统计局           规函[2013]291 号
         合 计            74,212.00          -                          -


二、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
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积金额为 28,222.98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投
          项目名称                                               土建        设备
                            的金额            入金额
号
     小家电生产基地项
1                            35,079.00           16,341.79     14,925.46    1,416.33
     目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
2                            15,429.00              465.14          0.00      465.14
     技术改造项目
     家用电动类厨房电
3                            14,704.00            8,647.43      6,951.02    1,696.41
     器 技术改造项目

4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         9,000.00            2,768.62          0.00    2,768.62
          合   计            74,212.00           28,222.98     21,876.48    6,346.5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以自有
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029 号《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
证报告》。现公司拟以 28,222.98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
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


                                      2
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8,222.98 万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3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郜泽民                 郭天顺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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