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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宋铁波)2014-04-25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我作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在 2013 年的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
勤勉、尽责的履行职务,维护了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
内,本人能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按时出席公司各次相关会议,对有
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现将 2013 年度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3 年度,我参加了公司在该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
会。公司在 2013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 2013 年度我未对公司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2013 年我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参加董事会
  姓名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宋铁波          7           7             0         0     0          否
   1、2013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和委托其它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此外,在 2013 年里,本人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 2013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及程序完备性、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司 2012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了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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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见。
   2、     201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公
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发表了独立意见。
   3、 2013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期间内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及程序完备性进行了
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1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期间内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及程序完备性
进行了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做的工作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高管的薪资结构均比较合理。
自本人任薪酬委员会委员以来,公司未发生高管薪酬变动的情况,所以未召开过
薪酬委员会会议。
   2、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阅公司发展规划与可行性分析,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为公司发展规划提出积极的建设性意见。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监事、高管变动
的情况,所以未召开过提名委员会会议。
   4、2013 年 3 月 18 日,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会议,本
人作为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5、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累计召开 4 次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人按时参加会议,对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对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实施监督。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根据公司的
具体情况对年审会计师提出的审计策略和工作计划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对审计
结果进行了仔细审核。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在 2013 年度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
需经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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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
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
营、治理情况。同时,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
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除此之外,我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
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能够自觉学习和掌握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或咨询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管理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
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积极支持表示感谢!
   在 201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尽责地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
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
营绩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损害。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宋铁波_


                                                   201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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