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4年4月)2014-04-25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广东新
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和子(分)
公司的负责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
有关的其他人员(以上统称“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
    第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
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第 1 页 共 7 页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
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
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
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七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
追究责任有关的材料,按照制度规定提出认定意见和相关处理方案,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程序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及处理程序


    第八条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 5%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第 2 页 共 7 页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 5%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总额 5%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即由于会计差错使得原来为亏损的转
变为盈利,或者由盈利转变为亏损;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更正的,更正金额达到
本条(一)至(五)项所列标准;
    (七)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九条 公司对以前年度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需要聘请具有执
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第十条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一)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
    1、 与最近一期年报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了变化,或与
实际执行存在差异,且未予说明;
    2、 未对符合第八条(一)至(四)项所列标准的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
金额、原因及其影响进行说明;
    3、 与最近一期年报相比,合并范围发生了变化,未予说明;
    4、 关联方披露存在遗漏、或者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金额与实际交易总额存在重
大差异,且未予说明;
    5、 其他足以影响年报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
    1、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年报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
    2、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年报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第 3 页 共 7 页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过 500 万元的对外担保或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任何担保;
    3、 涉及金额达到第八条(一)至(四)项所列标准的重大合同、对外投资等
交易;
    4、 其他足以影响年报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一)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包括以下情
形:原先预计亏损,实际盈利;原先预计盈利,实际亏损;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
升,最新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最新预计净利润同比上
升;
    (二)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一致,但变动幅度
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达 20%以上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十二条 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 20%以上的,
认定为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第十三条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情况严重不符的,应及时进行
补充和更正公告。
       第十四条 当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
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收集、
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并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提交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抄报监事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董事会审核,由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做出专门决议,并按照规定进行披
露。



                     第三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年
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第 4 页 共 7 页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第十六条   年报编制过程中,各部门工作人员应按其职责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直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各部门提
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
    第十七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公司除追究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
大差错的直接相关人员的责任外,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年报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
任。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准则、指引、备忘录等
规定,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造
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的规程办事,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过程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
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由于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对责任人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并且重大差错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
    (二)打击、报复、陷害举报人或调查人的;
    (三)阻挠、干扰责任追究调查的;
    (四)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害结果扩大;
    (五)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六)拒不执行公司董事会按规定程序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第 5 页 共 7 页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七)董事会认为有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罚的情形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一)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 主动纠正错误,并且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 确因意外、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
    (四) 年报信息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严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公司或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情形
时,相关人员明确表示反对意见,并有充分证据证明的;
    (五) 董事会认为有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的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
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公司董事与责任人之间有关联关系的,在董事会对相关处理意见进行表决时,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同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也不得接受其他董事的
委托代为表决。
    第二十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公司内通报批评;
    (二)警告,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三)调离原工作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六)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处理决定时,可视情节决定采取上述一种或同时采取数种形
式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分)公司负责人发生责任
追究范围的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
会视情节酌定。
    第二十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
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 6 页 共 7 页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的决议以临
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公司季度报告、半年报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参
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规定相抵触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 0 一四年四月




                                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