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4-05-13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4)027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
登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4-21)。现将公司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
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4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2:00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
办公楼五楼多功能室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6、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5 月 12 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4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
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议案
1、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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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广东新宝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4、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聘请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 2014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3、《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13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
事工作报告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告。
议案 1 至 13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 201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开展远期外
汇交易的公告》。
议 案 14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4 年 3 月 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制度内容。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4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
17:30);
2、 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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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14 年 5 月 15 日 17:30 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
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1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字样。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景山、孔少娴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四、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回执。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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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
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 1-14 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广东新
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4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聘请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 2014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1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1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3 《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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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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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下午 2 点举行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 2014 年 5 月 15 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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