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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2014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4年7月)2014-07-1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2014年度公司非
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 本议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本议案适用期限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郭建强先生、温焯东先生不在公司领薪,其余非独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2014年薪酬标准如下表: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元) 绩效薪酬(元)   合计(元)

 郭建刚             董事长                     461,400        132,000        593,400
 曾展晖           董事、总裁                   363,000        100,000        463,000
          董事、常务副总裁、财务总监、
 杨芳欣                                        273,000         90,000        363,000
                  董事会秘书
 何德洪          董事、副总裁                  220,200         75,000        295,200
 潘卫东           监事会主席                   154,200         53,000        207,200
 李亚平            职工监事                    193,800         53,000        246,800
 康杏庄              监事                      193,800         53,000        246,800
 童永华             副总裁                     169,800         50,000        219,800
 方寻               副总裁                     220,200         50,000        270,200

    四、 发放办法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2014年度绩效考核发放,年终由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
    五、 其他规定
   1、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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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2、 上述薪酬方案不包含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等;
   3、 公司独立董事霍杜芳女士、宋铁波先生、卫建国先生在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内(即2012年1月8日—2015年1月7日)的津贴标准,已经公司2012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后5万元(税前约5.95万元),
不在本方案审议之列;
   4、 本方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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