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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14-07-1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新宝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 关于 2014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对公司《关于 2014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此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对交易双方均属公允,交易价格以市场
价格结算,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 2014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核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对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会计估计
变更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合并
范围内单位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恰
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便于提供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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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签字)




潘卫东________________                 李亚平________________




康杏庄________________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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