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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01-07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5)002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5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通过书面
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所有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
事 3 人,分别为潘卫东先生、李亚平先生、康杏庄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卫
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潘卫东先生、康杏庄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经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
生。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
职工代表监事李亚平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
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
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三届监事会在新一届监事会选举产生前,将继
续履行相关职责。
    表决结果: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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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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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潘卫东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
任顺德北窖经济发展总公司技术业务科主办科员、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主
计划员、企管部科长、信息管理部总监、战略发展部总监。2002 年加入本公司,
历任战略部发展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潘卫东先生通过持有公司股东佛山市顺德区东笙科技有限公司
2.34%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 0.09%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康杏庄女士,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公司二分厂车间主任、PC 主管、采购经理、办公室主任、
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第二分厂总经理,负责第二分厂生产经营工
作。
    截至目前,康杏庄女士通过持有公司股东佛山市顺德区东笙科技有限公司
1.34%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公司 0.05%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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