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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5-04-27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5)025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下午 2 点在公司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会议时间:2015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2:0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17 日-2015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15 年 5 月 18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7 日 15:00 至 2015 年 5 月 18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
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6、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1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5 月 8 日
    8、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5 年 5 月 8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
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议案
    1、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广东新宝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 2015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关于 2015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13、《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14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
事工作报告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告。
    议案 1 至 13 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


                                      2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
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14 年度向各家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5 年度
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于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
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关于调整公司经
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三、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5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
17:30);
    2、 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 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15 年 5 月 15 日 17:30 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
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1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05。


                                     3
    2、 投票简称:新宝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4、 在投票当日,“新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100.00
 议案 1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00
 议案 2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0
 议案 3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广东     3.00
           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 4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议案 5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议案 6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00
 议案 7    《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议案 8    《关于 2015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
 议案 9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00
议案 10    《关于 2015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10.00
           案的议案》
议案 11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11.00
           案》
议案 12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12.00


                                    4
议案 13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13.00
          议案》
   (3)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
表弃权。具体情况如下:
    表 2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二)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17 日下午 3:00,结束时
间为 2015 年 5 月 18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
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
“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
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
请。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1) 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
择“新宝股份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


                                     5
帐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
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景山、孔少娴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邮箱:investor@donlim.com
    联系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六、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回执。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7 日

                                    6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
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 1-13 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广东新
         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摘要》
  4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关于续聘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 2015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      《关于公司 201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      《关于 2015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议案》
 11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3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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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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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8 日下午 2 点举行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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