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5-06-17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 2015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
于 2015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公司与广东凯华电器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
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执行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
性构成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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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
2015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
独立董事签名:
蓝海林 卫建国
宋铁波
2015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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