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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5-07-09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5)038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
凯琴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成长价值及
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增持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心,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
资的价值,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所需资金由本次增
持计划的参与人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自筹取得。
   三、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参与人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
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五、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截至目前,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4,034,8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16%。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施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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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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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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