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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6-04-26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
关议案材料,现就需提前认可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审计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为公司出
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
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
的原则,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
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
利益的情况,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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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本页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蓝海林                                     卫建国




    宋铁波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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