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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6-04-26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要求,对
新宝股份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新宝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
查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决议,以
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
审慎核查。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联董事郭建刚先生、郭建
强先生、温焯东先生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前对本次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认可,并在董事会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5 年度实际发生
                                         (万元)



                                   1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务
                                                        (万元)        比例
向关联人采购电   佛山市顺德区金晖顺电热材
                                             5,000.00    4,382.61        1.09%
热材料           料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采购电
                                             2,800.00    2,888.75        0.72%
源线
向关联人销售纸
                 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324.41        0.05%
箱等
向关联人租赁厂
                                                36.00       36.00        2.34%
房
向关联人销售电
                 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    1,000.00      859.20        0.14%
机、塑料制品
向关联人采购智
                 广东明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300.00      339.80        0.08%
能车库
向关联人采购硅   佛山市顺德区虹峰电器实业
                                             2,000.00      153.98        0.04%
胶类等配件       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出租办
                 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0.96        0.96        0.52%
公场所
向关联人出租办
                 佛山市顺德区银利达小额贷
公场所(含水电                                  20.00       17.72        9.57%
                 款有限公司
费)
向关联人出租办   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投资有限
                                                 0.60        0.60        0.32%
公场所           公司
向关联人出租办
                 广东东恒创融资租赁有限公
公场所(含水电                                   3.00        2.00        1.08%
                 司
费)

                  合计                      11,560.56    9,006.03            -


     以上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并签订交易合同。

      (三)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佛山市顺德区金晖顺电热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晖顺”)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金晖顺电热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3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振杰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众涌村众裕北路 52 号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发热管,发热盘,金属制品,日用电器,塑料制品
 (不含泡沫塑料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照明电器

                                        2
    (2)关联关系

    金晖顺为公司郭建刚先生之妻的姐姐参股并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金晖顺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金晖顺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为采购电热材料,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2、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华股份”)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凯华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麦志荣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上涌工业区龙洲路段以北

    经营范围:制造:新型橡胶功能材料及制品,电线插头,电缆,电器开关,
日用电器及配件;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
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必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2)关联关系

    凯华股份为公司联营企业,公司持有凯华股份 28.27%的股份,且公司副董
事长郭建强先生担任凯华股份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凯华股份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凯华股份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为向其采购电源线、销售纸箱等及提供厂房的租赁,不存在履约能力
障碍。

    3、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力电器”)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

                                  3
    注册资本:1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建刚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家用电器(包括智能化洗衣机、电视机、智能化空调器、
智能型微波炉、制冷电器产品等)及以上产品的零散件、零配件(不含电镀工序),
塑料制品,精冲模、精密型腔模、模具标准件。产品境内外销售

    (2)关联关系

    威力电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间接持股且担任董事的企业,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威力电器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威力电器之间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电机、塑料制品,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4、广东明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和智能”)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明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戴水文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石排村市南公路南侧

    经营范围:起重机制造;机电设备安装服务;轻小型起重设备制造;连续搬
运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通用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工机械专用
设备制造;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机械工程设计服务;网络技术
的研究、开发;机械零部件加工;电梯、自动扶梯及升降机制造;机械技术推广
服务;物料搬运设备零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气机械设备销
售;机械式停车场设备制造;起重设备安装服务;立体(高架)仓库存储系统及
搬运设备制造;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场地租赁(不含仓储);
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通用设备修理

    (2)关联关系
                                    4
    明和智能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建刚先生间接持股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明和智能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明和智能之间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采购智能车库,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5、佛山市顺德区虹峰电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峰电器”)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虹峰电器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伟浩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众涌村众富路 13 号

    经营范围:制造:硅胶配件、五金制品、日用电器、照明电器、电工器材

    (2)关联关系

    虹峰电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姐姐的亲属控制的企业,出于谨慎性原则,视同
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虹峰电器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虹峰电器之间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采购采购硅胶类等配件,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6、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64.4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建刚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银城路

    经营范围:制造日用电器,商品信息咨询服务


                                     5
    (2)关联关系

    东菱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一)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东菱集团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东菱集团之间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提供办公场所的出租,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7、佛山市顺德区银利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利达”)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银利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建刚

    注册资本:20,000.00 万元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大晚居委会龙洲路南侧(公司住所仅作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其他经批准的业务(凭有效的许可证或批准
证明经营)

    (2)关联关系

    银利达为东菱集团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银利达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银利达之间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为提供办公场所的出租(含水电费),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8、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菱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佛山市顺德区东菱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建刚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大晚龙洲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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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业进行投资

    (2)关联关系

    东菱投资是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东菱投资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东菱投资之间发生
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提供办公场所的出租,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9、广东东恒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恒创”)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东东恒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波

    注册资本:6,130.00 万元

    住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大晚居委会龙洲路南侧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涉及行业许可
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2)关联关系

    东恒创是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10.1.3 条第(三)项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东恒创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与东恒创之间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为提供办公场所的出租(含水电费),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东菱集团、银利达、东菱投资、东恒创的关联交易内容均为房屋租赁
及房屋的水电费,涉及的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双方的关联交易属正
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7
    公司与明和智能的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改建需要产生的,该交易不构成
对公司独立性影响,公司主业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公司与金晖顺、凯华股份、威力电器、虹峰电器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
业务发展需要预计的,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交易不构成对公司
独立性影响,公司主业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上述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无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审批

    (一)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计划的议案》,郭建刚先生、郭建强先生、温焯东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1,560.56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对交易双方均属公允,交易价格
以市场价格结算,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三)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公司预计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

    (1)本次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
    (2)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对交易双方均属公允,交易价格
以市场价格结算,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以
市场价格结算,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
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并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符合新宝股份《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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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郜泽民




                                          郭天顺




                                         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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