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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7-04-2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426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
份) 2016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新宝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
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
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426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第 1 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宝股份2016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
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
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新宝股份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宝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宝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锦坤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慧华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426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第 2 页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
       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2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东

       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0.5 元。截至 2014 年 1 月 8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798,000,000.00 元。扣除

       承销费和保荐费 48,88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49,120,000.00 元,已由

       东莞证券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顺德勒流支行

       (账号为 2013013629201054588)的人民币结算账户,减除前期已支付和待支付的承销

       保荐费和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13,963,042.78 元,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5,156,957.2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005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76,599,904.79 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523,366,549.95 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685,060.55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3,333,760.49 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 4,531,970.31 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 6,185,744.28 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41,309,912.04 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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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切实

       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广东顺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五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

       集资金,并于 2014 年 2 月 12 日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收益,公司将在华侨永亨银

       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开立的用于暂时闲置的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增设为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为 : 3401712158003 ( 2016 年 10 月 1 日 变 更 为

       847580290000322),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与东莞证券及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佛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把原有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

       2150000100000145555)的资金余额转到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专

       户进行专项存储,注销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

       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 241,309,912.04 元,专户存储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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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38810188000030660          675,236.65       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本公司                             38810181000028521       70,000,000.00     定期存款
           公司佛山顺德支行
                                           小计             70,675,236.65

                                      757900014810799        9,920,082.49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75790001488100064       40,000,000.00     定期存款
           佛山顺德支行
                                           小计             49,920,082.49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     801101000540406154      21,766,898.31       活期
 本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            小计             21,766,898.31

                                    2013013629201054588     11,682,913.38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本公司                                         /           25,000,000.00 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
                                           小计             36,682,913.38
           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
 本公司                         2150000100000145555                            已注销
           分行
                                      3401712158003*1        2,264,781.21       活期
           华侨永亨银行(中国)
 本公司                                         /           60,000,000.00 银行理财产品
           有限公司佛山支行
                                           小计             62,264,781.21

                          合计                             241,309,912.04

           *1: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账号 3401712158003 于 2016 年 10 月 1

           日变更为 847580290000322。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研发体系的改造升级,将增强公司对核
           心技术的掌控能力,提高研发效率与产能、增强本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
           力,提高产品设计有效性,从而增强公司的订单吸附力,提高公司效益。另外,本
           项目完成后,将建立多元化小家电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使公司业务模式增添灵活多
           样化的服务组合,产品设计有效性将有质的飞跃,进而降低产品研发成本,提高产
           品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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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029 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人民币 282,229,800.00 元,并于 2014 年 3 月 3 日予以公告。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未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和公
        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6 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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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3,515.7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59.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336.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资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3)=
                                                                                                  (2)                        态日期        益        效益         大变化
                                       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                       否         35,079.00     34,382.70      2,374.85        23,792.35        69.20%                  923.93     注1            否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             否         15,429.00     15,429.00      3,903.53        10,051.88        65.15%   2017-06-30    2,529.51     是            否
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           否         14,704.00     14,704.00          0.00        12,767.68        86.83%   2014-12-31    5,627.13     是            否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                         否          9,000.00      9,000.00      1,381.61         5,724.74        63.61%   2017-12-31     注2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4,212.00     73,515.70      7,659.99        52,336.65                               9,080.57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4,212.00     73,515.70      7,659.99        52,336.6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已部分投产,但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蒸汽压力型咖啡机项目已部分投产,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基建部分已基本完成,装修及设备购置仍在进行中;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 1 第 1 页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2014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情况                              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28,222.98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8,222.98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936.32 万元,系该项目预算与实际
及原因                            支付数的差异;该项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共 240.37 万元。
                                  公司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75,000.00万元(其中闲置募
                                  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4,130.9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333.38 万元及银行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618.57 万元),其中 11,000.00 万元用于办理了定期存款,8,500.00 万元用于购买了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4,630.99 万元存放于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或其他情况

         注 1: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已部分投产,但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2: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表 1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