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4-27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审
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材料,现就需提前
认可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
计过程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生产经
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需要
经过公司董事会,并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下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基于上述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1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本页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名:




    蓝海林                                 卫建国




    宋铁波




                                                       2017 年 4 月 26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