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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2017-04-27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471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截止2017年4月7日的《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宝股份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二、 管理层的责任
    新宝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要求编制《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宝股份管理层编制
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独
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471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置换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
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
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
符。

    附件:《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
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锦坤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慧华



           中国上海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471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置换

                                    鉴证报告 第 2 页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
 司截止 2017 年 4 月 7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核准新宝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958 万股新股,
 新宝股份于 2017 年 3 月 3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7.86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912,999,628.00 元,扣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24,976,445.71 元 , 新 宝 股 份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888,023,182.2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11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对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根据新宝股份 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临时会议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1,3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30,000.00                   30,000.00

 2       智能家居电器项目                                       35,000.00                   31,100.00

 3       健康美容电器项目                                       20,000.00                   17,500.00

 4       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                             15,000.00                   12,700.00

                   合 计                                       100,000.00                   91,3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
 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专项说明 第 1 页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为自动化升级配套建设,在原
有厂房、车间实施无需备案;智能家居电器项目和健康美容电器项目于 2015 年 08 月 17 日
获得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备案;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于 2016 年 05
月 18 日获得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批准备案。
    截止 2017 年 4 月 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人民币 131,148,195.19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预先                          其中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工程                    设备

    1      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69,435,455.78                                   69,435,455.78

    2      智能家居电器项目         1,853,368.63          1,853,368.63


    3      健康美容电器项目         4,557,601.00                                    4,557,601.00

           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
    4                              55,301,769.78         40,677,906.78             14,623,863.00
           电器项目
                 合   计          131,148,195.19         42,531,275.41             88,616,919.7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 131,148,195.19 元置
    换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31,148,195.19 元。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6 日




                                      专项说明 第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