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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2017-08-1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IPO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对新宝股份 IPO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2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
主承销商东莞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00 万股,发行价
格为 10.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798,000,000.0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749,120,000.00 元,减除前期已支付和待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和其
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13,963,042.7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5,156,957.2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
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 41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
度。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家
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已
建成达产并结项,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1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节余募集
承诺投资项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
           承诺投资                            项目节余金 利息收入及    合计    资金比例
    目                 资总额②         金额③
             总额①                            额④=②-③ 投资收益⑤ ⑥=④+⑤ ⑦=⑥/①
家用电动类
厨房电器技 14,704.00      14,704.00   12,767.68       1,936.32    244.88    2,181.20   14.83%
术改造项目
蒸汽压力型
咖啡机技术 15,429.00      15,429.00   14,191.31       1,237.69    940.48    2,178.17   14.12%
改造项目
    合计   30,133.00      30,133.00   26,958.99       3,174.01   1,185.36   4,359.37
       注:⑤“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指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

   准。下同。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一)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

       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实施完毕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具体的
   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拟投资金 实际投资 项目节余金 利息收入及 募集资金余
募投项目           分项
                                         额①      金额② 额③=①-② 投资收益④ 额⑤=③+④
家用电动    建筑安装及其他费用           6,471.00 7,194.90     -723.90         /            /
类厨房电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6,529.00 3,868.78    2,660.22         /            /
器技术改    铺底流动资金                 1,704.00 1,704.00           0         /            /
造项目              小计                14,704.00 12,768.68   1,936.32   244.88      2,181.20

       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如下:

       1、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
   慎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本着合理、有
   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从而最大限度的节约了项目资金;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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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

       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具体的资金使
   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拟投资金 实际投资 项目节余金 利息收入及 募集资金余
募投项目        分项
                                额①     金额②    额③=①-② 投资收益④ 额⑤=③+④
蒸汽压力 建筑安装及其他费用     8,448.00 6,811.07      1,636.93         /           /
型咖啡机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       5,161.00 5,560.24       -399.24         /           /
技术改造 铺底流动资金           1,820.00   1820.00            0         /           /
项目             小计         15,429.00 14,191.31      1,237.69   940.48     2,178.17

       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如下:

       1、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到发行间隔时间较长,在本募投项目未开
   工建设期期间,公司陆续接到客户相关产品的订单,因此前期在公司其他生产
   场地调配安排了专线进行相关订单产品的生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到位后,考虑到上述生产场地已经运作成熟,公司决定继续使用上述场所进
   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部分产品的生产,并优化了本募投项目的基
   建设计方案,建筑面积由最初预计的 63,270 平方米缩减到实际建筑面积 37,334
   平方米,减少了建筑安装投入;

       2、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
   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
   司的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公司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共计
   4,359.37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募投项目“技
   术中心改造项目”预算的追加,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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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技术中心改造项目追加预算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服务能力,增加产品附加值,夯实向“服务型制造”
企业转型的基础,公司决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追加投入 4,500 万元,主要用于该项目技术中心大楼建
设。变更前项目总预算为 9,000 万元,其中技术中心大楼建设投入 3,030 万元、设
备及工器具购置投入 5,970 万元。变更后项目预算为 13,500 万元,其中技术中心
大楼建设投入 7,530 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投入 5,970 万元。追加预算主要基
于:

       1、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到发行间隔时间较长,技术中心大楼从项
目立项到主体动工期间,各项建筑安装成本持续上升,此项增加投入约 1,000 万
元。

       2、从通信和办公两方面布局,考虑办公高效和设备先进性,提高研发办公
系统的现代代、智能化投入,如增加幕墙工程、智能办公网络系统等, 此项增
加投入约 2,000 万元。

       3、优化技术中心大楼设计方案,建筑面积由最初的 16,851 平方米扩展到
19,876 平方米,更好地满足技术中心改造项目未来运作的场地需求, 此项增加
投入约 1,500 万元。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已累计投入 7,733.28 万元,募集
资金余额 1,692.53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由于扩大
了投资规模,本次变更后如项目后期募集资金仍不足公司将会以自有资金补
充。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IPO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该事项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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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17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IPO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
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
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
司 IPO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
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IPO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家
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IPO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
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




                                   5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认为:

    新宝股份本次 IPO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 IPO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
募集资金用于追加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目”的预算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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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IPO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章启龙           袁   炜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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