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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8-12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7)033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 2017 年 8 月 7 日通过书面通
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所有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郭建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
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拟定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
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董事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朱小梅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
人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且持有本

                                     1
公司股票的员工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详见 2017
年 8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刊载于 2017 年 8 月 12 日《中国证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
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广东新
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
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
    公司董事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朱小梅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
人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且持有本
公司股票的员工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制定并修改《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4、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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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公司董事曾展晖先生、杨芳欣先生、朱小梅女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
人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且持有本
公司股票的员工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四、 《关于 IPO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
案》。

    截至 2017 年 7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家
用电动类厨房电器技术改造项目和”和“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已建
成达产。为方便公司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将
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共计 4,359.37 万元
(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募投项目“技术中心改造项
目”预算的追加,转入“技术中心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将注销存
放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资金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 《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下午 2 点 30 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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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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