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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18-01-11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8)005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收到公司董事温焯东先生、
副总裁李亚平先生出具的《公司股票买卖计划告知函》,上述人员计划在 2017
年 6 月 20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
则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温焯东先生本次计
划减持不超过 543,89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69%;李亚平先生本次计划减
持不超过 39,0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48%。详见 2017 年 6 月 20 日公司
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截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现将温焯东先生、李亚平先生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温焯东先生、李亚平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焯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175,59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2675%;李亚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56,0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92%。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相关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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