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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1-23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8)010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后,以当面送达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卫东先生召集并主
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
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潘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
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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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潘卫东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EMBA。曾任顺德北窖经济发展总公司技术业务科主办科员、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主计划员、企管部科长、信息管理部总监、战略发展部总监。2002 年加
入本公司,历任战略部发展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
主席。
    截至目前,潘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85,4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潘卫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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