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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09-0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8)066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8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 元/股,预计可
回购股份不低于 1,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 1.22%以上,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
可以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9 月 8 日至 2018 年 10 月 22 日,每星期一至星期五的 8:30-12:00、
14: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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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联系人:孔少娴
    邮政编码:528322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电子邮箱:investor@donlim.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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