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宝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被质押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8)081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被质押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东菱凯琴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菱集团”)通知,东菱集团前次质押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到期办
理了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重新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解除质押 质押开 解除质 解除质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股数 始日期 押日期 押原因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中国工商银
广东东菱凯
公司第一大 2015 年 12 2018 年 12 行股份有限 最高额质押
琴集团有限 35,490,000 10.28%
股东 月 31 日 月 11 日 公司佛山顺 合同到期
公司
德勒流支行
合计 -- 35,490,000 -- -- -- 10.28% --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东菱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新宝股份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21,000,000 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双方签订
了《最高额质押合同》。(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1)。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5
1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42,001,200 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东菱
集团上述被质押股份数转增后为 27,300,000 股。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总股本 625,721,360 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
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东菱集团上述被质押股
份数转增后为 35,490,000 股。
2、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质押 质押开 质押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股数 始日期 到期日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中国工商银
广东东菱凯
公司第一大 2018 年 12 行股份有限
琴集团有限 35,000,000 注1 10.14% 融资
股东 月 11 日 公司佛山顺
公司
德勒流支行
合计 -- 35,000,000 -- -- -- 10.14% --
注 1 :为债务人(东菱集团)自 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与债权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签订的一系列主合同所形成的债
务提供担保。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菱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 345,139,879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2.43%,其中累计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92,500,000 股,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 26.80%,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7%。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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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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