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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4-2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的要求,对新宝股份出具的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
落实自查表》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新宝股份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据公司具
体情况,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和
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
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
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新宝股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并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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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章启龙               袁   炜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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