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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0)015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
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
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
象方面都取得了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
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 审
计工作的要求。

    立信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客观公正,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
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角
度考虑,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继
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
用为 125 万元(不含税)。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 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16 名、注册会计师 2,266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325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
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 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 414 人,减少注册会计师 387
人。

    3、业务规模

    立信 2018 年度业务收入 37.2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34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7.06 亿元。2018 年度立信为近 1 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 569 家
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18 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1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 2017 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2018 年 3 次,2019 年 0 次;2017 年受到
行政监管措施 3 次,2018 年 5 次,2019 年 9 次,2020 年 1-3 月 5 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
                                                    是否从事过证券     从事证券服务
                       姓名           执业资质
                                                       服务业务           业务的年限
项目合伙人            张锦坤         注册会计师           是                  28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满琼         注册会计师           是                  8
质量控制复核人        廖文坚         注册会计师           是                  19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锦坤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1-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1988-2011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                   合伙人等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吴满琼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2-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项目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廖文坚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11-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000-2011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分所副所长
  1998-2000      佛山市禅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部门经理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3
                            2019              2020         增减(%)
 收费金额(万元)        115(不含税)       125(不含税)       8.70

   三、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事务所具
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团队
严谨敬业,已连续 1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
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等,及时与独立董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遵照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工作勤勉尽责,审计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
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
和完整性角度考虑,根据立信事务所的专业水平、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
力,我们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能够独立胜任公司
的审计工作,能够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
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勤勉尽职,能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
的持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4
审议。

    (三)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四、 报备文件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
议决议》;

    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事项的说明》;

    4、《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
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
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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