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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1-05-1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1)040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37)。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2 点 15 分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2 点 15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
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建刚先生
    7、 会议召开方式:


                                      1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8、 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3 日
    9、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
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
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4、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 2021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11、《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12、《关于 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
    1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第 13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的第 1 至 16 项议案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详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公告。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公告》及相关公告文件。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1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3
  8.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0.00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             √
  11.00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
 12.00     《关于 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00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
    2、 登记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新宝股份证券部;
    3、 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21 年 5 月 20 日 17:30 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
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22,信函请注明“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字样。

    五、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4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海兰
   联系电话:0757-25336206
   联系传真:0757-25521283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龙洲路大晚桥边广东新宝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28322

   七、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回执。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05”,投票简称为“新宝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
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
3.00                                                  √
         摘要》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6.00                                                  √
         议案》
         《关于 2021 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7.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8.00                                                  √
         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9.00                                                  √
         议案》



                                       7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
10.00                                                  √
          务的议案》
11.00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
          《关于 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
12.00                                                  √
          案的议案》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13.00                                                  √
          议案》
1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提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为单选,多选无效;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8
附件三:参会回执

                                参会回执
致: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下午 2 点 15 分举行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 17:30 分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
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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