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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2-04-2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
料并经讨论后,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证券法》《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公司盈余公积的提取及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该预案是在 2021 年经营业绩的基础上制定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生
产经营及财务现状、未来规划等情况,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
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
符合《公司章程》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


                                    1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四、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符合公司目前生
         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得到了有效的执行,能够对公司经营业务关键环节起到良好
         的管理控制和风险防范。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监事
         会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一)2021 年度公司没有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
         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1)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相                                                                                    是否 是否为
                                              实际发生日 实际担                 反担保情况(如
  担保对象名称      关公告披露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履行 关联方
                                                  期       保金额                   有)
                       日期                                                                                       完毕   担保

龙图企业有限公司
(DRAGON WILL 2021 年 04 月                   2021 年 05             连带责任
                                     45,000                  3,250                               一年              否     否
ENTERPRISE         28 日                      月 14 日               保证
LIMITED)(注 1)

                                                                                                 主合同项下的债
                                              2020 年 12             连带责任
                                                             5,000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月 29 日               保证
                   2021 年 04 月                                                                 之日起三年
滁州东菱电器有限
                   28 日             40,000                                                      主合同项下的债
公司                                          2021 年 08             连带责任
                                                             6,750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月 16 日               保证
                                                                                                 之日起两年

                                              2021 年 08     8,000 连带责任                      主合同项下的债    否     否



                                                               2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担保额度相                                                                                    是否 是否为
                                              实际发生日 实际担                 反担保情况(如
  担保对象名称      关公告披露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履行 关联方
                                                  期       保金额                   有)
                       日期                                                                                       完毕   担保

                                              月 16 日               保证                        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项下的债
                                              2021 年 06             连带责任
                                                             8,000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月 25 日               保证
                                                                                                 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项下的债
                                              2019 年 10             连带责任
                                                             3,000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月 14 日               保证
                                                                                                 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项下的债
                                              2021 年 03             连带责任
佛山市顺德区东菱                                             5,000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2021 年 04 月              月 02 日               保证
智慧电器科技有限                     45,000                                                      之日起两年
                   28 日
公司                                                                                             主合同项下的债
                                              2021 年 09             连带责任
                                                             5,000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月 28 日               保证
                                                                                                 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项下的债
                                              2021 年 02             连带责任
                                                             4,050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月 24 日               保证
                                                                                                 之日起三年

                                                                                少数股东佛山
                                                                                智美管理咨询
                                                                                                 主合同项下的债
                                              2020 年 08             连带责任 中心(普通合
                                                             2,000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月 19 日               保证       伙)以其持有凯
                                                                                                 之日起三年
                                                                                恒电机的股份
佛山市顺德区凯恒 2021 年 04 月                                                  提供反担保
                                     35,000
电机有限公司       28 日                                                        少数股东佛山
                                                                                智美管理咨询
                                                                                                 主合同项下的债
                                              2021 年 04             连带责任 中心(普通合
                                                             4,050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月 12 日               保证       伙)以其持有凯
                                                                                                 之日起三年
                                                                                恒电机的股份
                                                                                提供反担保

                                                                                                 主合同项下的债
佛山市顺德区庆菱 2021 年 04 月                2021 年 09             连带责任
                                     10,000                  3,000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压铸制品有限公司 28 日                        月 28 日               保证
                                                                                                 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项下的债
广东威林工程塑料 2021 年 04 月                2020 年 10             连带责任
                                     20,000                  2,000                               务履行期限届满    否     否
股份有限公司       28 日                      月 14 日               保证
                                                                                                 之日起三年

合计                                195,000                 59,100

               注:1 实际担保金额 500 万美元,汇率暂按 6.5 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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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9,100 万元,全部为
对子公司的担保,占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9.72%。
    (3)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上述被担保对象目
前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截至本报告日,尚无明显迹象表
明公司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内部
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2021 年度公司除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股、参股的其他单位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
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有利于增强
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
控制。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七、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审核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对公司本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认真
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上述关
联交易计划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
需要,相关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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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八、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按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公司使用不超过 9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九、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核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公司董事会制订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及《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能有
效防范风险,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子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十、 关于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审核意见

    (1)公司已建立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
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本次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公司拟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具体经营
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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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过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抵御
汇率波动的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3)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以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
务,衍生品投资累计未交割金额控制在 45,000 万美元(等值 30 亿元人民币)范
围内,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十一、 关于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核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借款,能
够减轻公司员工的经济压力,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关键岗位的核心人才。公司本次
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
们同意本次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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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本页无正文,用于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的
签字页)




李亚平________________                 康杏庄________________




万爱民________________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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