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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1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新宝电器股
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新宝电器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在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
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投资规划及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
额、实施主体和地址,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
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期发展规划。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及“品牌营销管理中心
建设项目”的建设完工期延长 2 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 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符合
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
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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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2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与印尼和声东菱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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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宋铁波                              曹晓东




    谭有超




                                                      2023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