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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宝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3-07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3)010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及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龙图企业有限公司
(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以下简称“龙图企业”)的融资业务
(用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承兑
汇票贴现、押汇、远期外汇等业务)提供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二、 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3月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签订了
编号为“2023年勒保函字第001号”的《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用于
为龙图企业(债务人)从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该笔融
资用途为贸易融资。
     2023年3月3日,公司收到了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开立的不可撤销的备用
信用证,备用信用证号为“SL45530C300002”,金额为1,000万美元,用于担保龙
图企业(债务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按时支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利息、成本、
费用和其它款项)给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资金用途为一般银行贸易
融资。本备用信用证于2023年3月3日生效,2024年1月31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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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经审批总    本次使用   剩余可用    担保额度占上
              被担                                                                              是否关
 担保方                  持股    最近一期资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保方                                                                              联担保
                         比例     产负债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期净资产比例

                                                           7,000
新宝股份     龙图企业    100%       48.59%       45,000                 38,000          6.45%     否
                                                          (注 1)

               注 1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 1,000 万美元,暂按 7.0 的汇率进行折算。


               四、 《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
                  乙方: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龙图企业有限公司(DRAGON WILL ENTERPRISE LIMITED)
               2、乙方向甲方申办的保函/备用信用证用于为龙图企业(债务人)从中国工
           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受益人)融资提供担保,该笔融资用途为贸易融资。
               乙方向甲方申办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需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本协议未明确事项或条款,以
           甲方最终开具的保函/备用信用证为准。
               甲方出具保函/备用信用证后,如乙方要求保函/备用信用证进行展期或修改,
           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对已出具的保函/备用信用证的相关条款
           进行修改或重新出具,乙方应督促受益人退还原保函/备用信用证。
               3、乙方向甲方申办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应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4、乙方应在甲方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前,在甲方开立账户作为保证金账户,
           专项用于保证金存取和划转。保证金账户不得用于乙方日常结算,不得透支,不
           得用于开立支票等支付凭证,不得开通电子银行和财智账户卡支付等功能。
               保证金不少于保函/备用信用证金额的 10%。
               乙方承诺以保证金账户中的保证金及其利息为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设定质押担保,并保证该等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
           自动用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如保证金账户资金被有关机关冻结、扣划,乙方应
           立即予以补足或另行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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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债权本金、利息、实现质权的费用和乙方依
据本协议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在乙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的,甲方可
从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乙方应支付的所有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相关债务。保证
金不足以清偿乙方应支付款项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甲方在本协议项下
的债权获得全部受偿。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30,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 2021 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37.36%;公司实
际签署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 78,850 万元人民币(美元暂按 7.0 的汇率
进行折算),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2.96%。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 备查文件

    1、《开立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协议》(2023 年勒保函字第 001 号);
    2、《备用信用证》(SL45530C300002)。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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