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07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8-085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周四)在杭州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以专人、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朱明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 100%股权受让方的
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转让北
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拟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爱德康
赛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德康赛”)100%股权,转让给舟山壹德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壹德”或“受让方”)。
现因工商登记需要,受让方拟变更为舟山壹德、刘申(其中,舟山壹德受让
爱德康赛 50%股权,刘申受让爱德康赛 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
有爱德康赛的股权。
变更受让方以外的关于本次交易的其它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保持不变,仍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由于黄浩挺、张国昀在爱德
康赛担任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北京
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 100%股权受让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 100%股权受让方相关事项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于同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
董事关于变更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 100%股权受让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 100%股权受让方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关于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舟山壹德、刘申、标的公司签署《关于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
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爱德康赛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由于黄浩挺、张国昀在爱德
康赛担任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合同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北京
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 100%股权受让方的公告》。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