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1-09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19-001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调整后)》,2019 年 1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思美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以自有
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
超过 10.0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
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公告如下:
2019 年 1 年 8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
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4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最高成交价为
6.3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2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24,6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
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