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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美传媒: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9-30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1-055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等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 4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1 年 9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思美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及《思美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1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
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1 年 10 月 1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 4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 41 号邮政编码:310008。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
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
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 362712 ]。
       2.投票简称:“思美投票”。
       3.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4.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5.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议案》                             √
       6.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7.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0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虎玉路 4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08
    联系人:刘满
    电话:0571-86588028
    传真:0571-8658802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委托人)现为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美传
媒 ” ) 股 东 , 兹 全 权 委 托 ___________________ 先 生 / 女 士 ( 身 份 证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本人/本公司/本机构出席思美传媒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
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
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
决):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总议案                  √
        《关于免去相关董事职务的
  1.00                                    √
        议案》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表
示。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姓名

      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联系地址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