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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4-04-21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4-019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4 日以邮件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上午 9:00 在公司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际现场出席 6 人,董事张平先生因公务出差无法参加
本次董事会,书面委托授权徐建安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辉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4 月 21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13 年度报告全文》及《2013 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含《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4 月 21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
105,606,580.11 元,按 201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7,870,094.04 元,加合并年初未分配利润 130,093,695.72 元,减 2013 年已派
发 2012 年度红利 37,266,400.00 元,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合并可
供分配利润为 190,563,781.79 元。
    以 2014 年 2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124,840,476 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 62,420,238.00 元,占归属于 2013 年
度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9.11%,剩余未分配利润 128,143,543.79 元,结转
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4 月 21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以募投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4 月 21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毛智慧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4 月 21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聘任执行总经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告附件一,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公司 2014 年 4 月 21 日登载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东易日盛家俱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4 月 21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对东易日盛家俱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4 月 21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突发事件管理制度》。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马庆泉先生为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马庆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二。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天津创艺饰家装饰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4 年 4 月 21 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
    1、原股份公司章程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
    修改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2、原股份公司章程为:
    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修改后:
    第一百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兼任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
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3、原股份公司章程为: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原股份公司章程为: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后: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执行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
    5、原股份公司章程为: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八)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修改后:
   第一百三十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八)制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6、原股份公司章程为: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
理工作。
   修改后:
   第一百三十九条 公司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协助总经理工作。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庆泉先生于 194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在广发基金公司工作,任公司董事长。
2011 年至今,任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执行总编、香山财富论坛副理事长、北
京香山财富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中国金融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自 2000 年起
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特华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导师。
    马庆泉先生已于 2012 年 11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230028)》,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