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4-04-21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4-02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4 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
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含《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
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相关制度,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已得到比较有效的执行,该体系的
建立和运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对公司各项
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提供了有效保证。报告期内,公司未发
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情形。
2、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
般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此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并
且此预案符合公司实际,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总额和资金状况匹配。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置换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多年来,
执业经验丰富,审计人员勤勉尽职,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其担任公司 2014 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东易日盛家俱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