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东 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易日盛”、“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 定,对东易日盛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东易日盛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2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210,119 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 24,120,476 股,原股东公开发售老股数量为 7,089,643 股,发行价格为 21.00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506,529,996.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6,181,640.24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460,348,355.76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4 年 2 月 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 字[2014]第 0173000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3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 资金将投资于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连锁设计馆项目 300,980,000 2 “速美”家居装饰连锁设计馆项目 104,57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5,180,000 合计 460,730,000 201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已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同 意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105,372,036.35 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14 年 5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351,561,679.89 元,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结余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存放银行 截至 2014 年 5 月 项目名称 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已支付金额 名称 25 日账户余额 “东易日盛” 交通银行 家居装饰连 东大桥支 300,730,684.17 404,262.34 43,148,248.32 257,986,698.19 锁设计馆项 行 目 “速美”家居 江苏银行 装饰连锁设 104,483,379.77 114,423.08 25,692,430.93 78,936,371.92 德胜支行 计馆项目 研发中心建 中国银行 设项目 东大桥路 55,134,291.82 52,593.56 40,548,275.60 14,638,609.78 支行 合计 460,348,355.76 602,278.98 109,388,954.85 351,561,679.8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较长,部分募集资金被闲置,为提高公司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一)投资概况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投资目的: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3、投资品种: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 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中 所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授权额度:使用不超过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5、授权有效期:自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之内有效。 6、决策程序: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尚 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 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 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上述受托方与 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 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公司实际需求,适时适度的进行投资及调整,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以及相关人员操作等道德风险。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 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 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 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 本型银行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东易日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东易日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运作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 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 荐意见。 基于以上意见,国信证券对东易日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 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表示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孙建华 杜长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