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8-15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4-046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4年9月1日上午在公司共好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1日(星期一)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29日至2014年9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9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日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共好会议
室
3、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同一股份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
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8月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会人员
1、截至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四、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8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8号尚都国际中心A座20层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
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等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4年8月26日下
午15: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
登记。
(2)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
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
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五、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所系统投
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所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
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该投票证券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362713 投票简称:东易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证券。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
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
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
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
格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
议案一 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1.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东易日盛”A股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
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100.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713 买入 100.00元 1股
2、股权登记日持有“东易日盛”A股的投资者拟对第一个议案《关于设立投
资公司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713 买入 1.00元 1股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拟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需将前款所述的
申报数改为2股或3股,其它内容相同。
3、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
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已投票表决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
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一至议案二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
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
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
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
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效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
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
法类似。
(3)数字证书
需要领取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参见深交所网站(http://ca.szse.cn)或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n进行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东
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
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14年8月29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
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
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会议联系人:杨劲女士
联系电话:010-58637710 传真:010-58636921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指示:
序号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议案一 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说明:
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赞成”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
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
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