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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14-12-24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4-06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次临时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单笔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
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具
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9日及2014年4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4年4月28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交通银行北京三
元支行签定协议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4年6月13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签订协议购买理财产品,具
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
相关公告。
    2014年6月30日,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签订协议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
容详见2014年7月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
公告。
    2014年9月12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签订协议购买理财产品,具
体内容详见2014年9月15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
相关公告。
    2014年12月23日,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江苏银行聚宝财富机构系
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19,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1、理财计划名称:聚宝财富2014稳赢300号
    2、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预计年化收益率:5.3%
    4、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5、认购金额:19,000万元(大写:壹亿玖仟万元整)
    6、投资起始日:2014年12月24日
    7、投资到期日:2015年4月3日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1、流动性风险:本产品正常投资期间投资者不能提前赎回,因此,公司存
在资金流动性风险。
    2、利率风险: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在产品存续期
间,市场利率发生波动,可能使公司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收益低于以定期存款或其
他方式运用资金而产品的收益。
    3、政策风险: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税务的改变亦可能会导
致市场变化,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从而影响公司的预期收益。
    4、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对应的投资标的未能及时变现,以及其他
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付本金及收益,理财期限将相应
延长。
    5、再投资风险: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江苏银行有权在约定条件下提前
终止,一旦本产品被提前终止,则实际理财期将少于预定期限,公司将面临再投
资风险。
    6、信息传递风险:江苏银行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
品到期付息或提前终止等相关信息,公司应根据相关约定及时登陆我行相关网站
或向当地销售机构查询。如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
不可抗力原因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信息,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
    7、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
力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江苏银行的事由的出现,导致理财产品投资管理无法正
常进行,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
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运作管理
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3、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公司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
督,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监督与检查。
    5、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理财产
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
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如下
       表格:
序号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金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期年    是否       备注
                              额(万                              化收益    到期
                              元)                                率(%)
  1     江苏银行   保本保证   15,000   2014 年 4   2014 年 6 月     4.5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北京分行   收益型               月 29 日      27 日                        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2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15,000   2014 年 4   2014 年 6 月     5.2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北京三元   型                   月 29 日      13 日                        一次临时股东大
        支行                                                                         会审议通过
  3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15,000   2014 年 6   2014 年 9 月     5.1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北京三元   型                   月 16 日      11 日                        一次临时股东大
        支行                                                                         会审议通过
  4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5,000   2014 年 6   2014 年 7 月     5.15%    是    已经 2014 年第
        北京三元   型                   月 30 日      31 日                        二次临时股东大
        支行                                                                         会审议通过
  5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20,000   2014 年 6   2014 年 9 月     5.15%    是    已经 2014 年第
        北京三元   型                   月 30 日      30 日                        二次临时股东大
        支行                                                                         会审议通过
  6     江苏银行   保本保证   15,000                                5.2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7   2014 年 12
        北京分行   收益型                                                          一次临时股东大
                                        月1日       月 22 日
                                                                                     会审议通过
  7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5,000                                5.0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8   2014 年 10
        北京三元   型                                                              二次临时股东大
                                        月1日       月 30 日
        支行                                                                         会审议通过
  8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13,000                               4.95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9   2014 年 12
        北京三元   型                                                              一次临时股东大
                                        月 15 日    月 15 日
        支行                                                                         会审议通过
  9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20,000   2014 年                      4.65%    否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12
        北京三元   型                  10 月 08                                    二次临时股东大
                                                    月 30 日
        支行                              日                                         会审议通过
 10     交通银行   保证浮动    8,000   2014 年                     浮动收    否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12
        北京三元   收益型              10 月 21                        益          二次临时股东大
                                                    月 31 日
        支行                              日                                         会审议通过
 11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5,000    2014 年                    4.50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12
        北京三元   型                  11 月 05                                    二次临时股东大
                                                    月 08 日
        支行                              日                                         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如下
       表格:
序号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金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期年    是否       备注
                              额(万                              化收益    到期
                              元)                                率(%)
  1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20,000   2014 年 6   2014 年 9 月    5.15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北京三元   型                   月 30 日      30 日                        二次临时股东大
        支行                                                                         会审议通过
  2     江苏银行   保本保证    5,000                                 5.2%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7   2014 年 12
        北京分行   收益型                                                          二次临时股东大
                                        月1日       月 22 日
                                                                                     会审议通过
  3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20,000   2014 年                      4.65%     否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12
        北京三元   型                  10 月 08                                    二次临时股东大
                                                    月 30 日
        支行                              日                                         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本次公告日
       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200,000万
       元(含本次19,000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银行聚宝财富机构系列人民币理财产品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