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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独立意见2015-01-20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

                                 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相关
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5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5 年度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独立董事:许定波、白涛、马庆泉


                                                        2015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