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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3-25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易日升金融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子
公司文景易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有的易日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
日升投资”)与北京遥启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遥启基金”)、
上海汇付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创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付
金融”)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易日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事宜,因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总经理杨劲女士为遥启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易天正
投资有限公司为遥启基金有限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遥启基金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定义下
的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经过审慎讨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参与
投资设立易日升金融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
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一般商业条款,关联交易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许定波、白涛、马庆泉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