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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2015-04-17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14 年的工
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14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4 年度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每次董事会会议,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
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
用。公司在 2014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4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出席 2014 年度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马庆泉        4        1             2         1       0                否

    2、出席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1 次公司的股东
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4 年 6 月 10 日,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 年 8 月 14 日,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4 年 10 月 23 日,对公司聘任高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4 年本人在
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十个工作日,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研,获取做出决策所需
要的情况和资料;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机会向公司董事、管理层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融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

    2014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14 年度我没
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1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15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马庆泉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14 年的工
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14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4 年度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每次董事会会议,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
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
用。公司在 2014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4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出席 2014 年度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许定波           7        3                 4        0      0               否
    2、出席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参加 2 次公司的股东
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4 年 4 月 8 日,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14 年 4 月 17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3、2014 年 6 月 10 日,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4 年 8 月 14 日,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4 年 10 月 23 日,对公司聘任高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4 年本人在
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十个工作日,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研,获取做出决策所需
要的情况和资料;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机会向公司董事、管理层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融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
    2014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14 年度我没
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1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15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许定波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1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 2014 年的工
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14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及投票情况

       2014 年度我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每次董事会会议,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
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
用。公司在 2014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4 年度我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

       201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1、出席 2014 年度董事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白涛               7        3                 4        0      0               否
    2、出席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201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未亲自出席参加公司的股东大
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4 年 4 月 8 日,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

       2、2014 年 4 月 17 日,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3、2014 年 6 月 10 日,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
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4 年 8 月 14 日,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14 年 10 月 23 日,对公司聘任高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4 年本人在
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十个工作日,主动进行实地考察、调研,获取做出决策所需
要的情况和资料;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的机会向公司董事、管理层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融资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治理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
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
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
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其他工作
    2014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14 年度我没
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我在 201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15 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白涛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