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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易日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15-09-29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5-077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临时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闲置自有
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2015年度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
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固定收益或承诺保本理财产品,向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购买的理财产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
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8日及2015年1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015年1月29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签订协议购买理财产品,具
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
相关公告。
    2015年3月3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签订协议购买理财产品,具
体内容详见2015年1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
相关公告。
    2015年4月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三元支行签订协议购买理财产品,具体
内容详见2015年4月1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
相关公告。
    2015年7月17日,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崇文支行签订协议购买理财产品,具
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
相关公告。
    2015年9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文景易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景
易盛”)与交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签订《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
理财计划协议》,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15,6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1、理财计划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
    2、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理财计划代码:0191120108
    4、预计年化收益率:本理财计划以客户的每笔认(申)购交易为单位计算
理财计划份额的存续天数,存续天数与预期年化收益率的对应关系如下:
             存续天数(N)                        预期年化收益率
                1≤N<7                             2.05%
               7≤N<14                             2.55%
               14≤N<30                            2.95%
               30≤N<90                            3.15%
                 N≥90                              3.35%
    5、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6、认购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授权金额范围内。
    本次认购金额为:15600万元(大写:壹亿伍仟陆佰万元整)
    7、投资起始日:2015年9月28日
    8、投资到期日:2015年12月31日
    9、申购和赎回:本理财计划在起始日与到期日之间的每个开放日开放时间
(起始日与到期日间每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时间为每一工作日的9:00-15:
30)内允许申购和赎回。
    申购申请为实时扣款,理财收益的起算时间为申购申请确认当日(含)。
    赎回申请即时生效,计算理财收益的截止日期为赎回确认日当日(不含)
    10、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提示
    (一)政策风险:理财产品项下的投资组合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
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波动,将
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及/或理财本金安全。
    (二)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
险。产品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
收益提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
益率为负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并非随时可流动的产品。根据产品条款,如投
资者不享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应准备持有至理财产品合同终止。
    (四)投资风险:客户只能获得理财产品明确约定的收益。除产品协议中明
确约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
有法律效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交通银行对理财
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仅供客户期初进行投资决定时参考。
    (五)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自理财产品募集期至起始日,国家宏观政策
    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交通银行有权宣布
理财产品不成立。
    (六)再投资风险:如果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或展期的权利,产品实际期限可
能不同于合同期限。在产品终止日后进行再投资时,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再投资的
收益率低于产品收益率的状况。
    (七)信息传递风险:交通银行按照理财产品协议有关条款的约定,发布理
财产品的付息、到期兑付、提前终止、突发事件等信息公告。理财产品不提供纸
质账单。投资者需要通过登录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或到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查询等方
式,了解产品相关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理财产品协议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
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
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
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八)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
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
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
全。
    (九)在最不利情况下,由于市场波动导致贬值或者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
损失,使产品到期时理财投资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客户预期收益,甚至不足以
支付理财计划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时的实际现金资产向客户进行
分配。但理财计划将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种发行主体进行追偿,所追偿的全
部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
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
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
买保本型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投资,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具体详见如下表格:

序号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金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期年    是否       备注
                               额(万                                 化收益    到期
                               元)                                   率(%)

  1    江苏银行北   保本保证   15,000   2014 年 4 月   2014 年 6 月     4.5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京分行       收益型                 28 日          27 日                        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15,000   2014 年 4 月   2014 年 6 月     5.2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京三元支行   型                     28 日          13 日                        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3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15,000   2014 年 6 月   2014 年 9 月     5.1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京三元支行   型                     16 日          11 日                        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4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5,000   2014 年 6 月   2014 年 7 月     5.15%    是    已经 2014 年第
       京三元支行   型                     30 日          31 日                        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5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20,000   2014 年 6 月   2014 年 9 月     5.15%    是    已经 2014 年第
       京三元支行   型                     30 日          30 日                        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6    江苏银行北   保本保证   15,000                                   5.2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7 月   2014 年 12
       京分行       收益型                                                             一次临时股东
                                           1日          月 22 日
                                                                                       大会审议通过

  7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5,000                                   5.0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8 月   2014 年 10
       京三元支行   型                                                                 二次临时股东
                                           1日          月 30 日
                                                                                       大会审议通过

  8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13,000                                  4.95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9 月   2014 年 12
       京三元支行   型                                                                 一次临时股东
                                           15 日        月 15 日
                                                                                       大会审议通过

  9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20,000                                   4.65%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10     2014 年 12
       京三元支行   型                                                                 二次临时股东
                                         月 08 日       月 30 日
                                                                                       大会审议通过
序号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金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期年    是否       备注
                               额(万                                  化收益    到期
                               元)                                    率(%)

 10    交通银行北   保证浮动     8,000                                  浮动收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10     2014 年 12
       京三元支行   收益型                                                  益          二次临时股东
                                          月 21 日       月 31 日
                                                                                        大会审议通过

 11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5,000                                  4.50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11     2014 年 12
       京三元支行   型                                                                  二次临时股东
                                          月 05 日       月 08 日
                                                                                        大会审议通过
       江苏银行北   保本浮动   19,000    2014 年 12     2015 年 4 月    5.3%      是    已经 2014 年第
 12
       京分行       收益型                月 23 日         3日                          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江苏银行北   保本浮动   11,000    2014 年 12     2015 年 3 月    5.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13
       京分行       收益型                月 29 日         31 日                        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14    交通银行北   保证浮动     5,000                                  浮动收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1 月   2015 年 12
       京三元支行   收益型                                                益①          一次临时股东
                                            30 日        月 31 日
                                                                                        大会审议通过

 15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10,000                                    5.1%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1 月   2015 年 4 月
       京三元支行   型                                                                  一次临时股东
                                            30 日          30 日
                                                                                        大会审议通过

 16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5,000                                  5.200%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3 月   2015 年 6 月
       京三元支行   型                                                                  一次临时股东
                                            31 日          1日
                                                                                        大会审议通过

 17    交通银行北   保证收益    27,000                                  5.200%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4 月   2015 年 7 月
       京三元支行   型                                                                  一次临时股东
                                            9日            8日
                                                                                        大会审议通过

 18    招商银行北   保证收益    30,000                                   4.30%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7 月   2015 年 8 月
       京崇文支行   型                                                                  一次临时股东
                                            17 日          18 日
                                                                                        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暨公司子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具体详见如下表格:

序号   银行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金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预期年    是否       备注
                               额(万                                  化收益    到期
                               元)                                    率(%)

  1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20,000    2014 年 6 月   2014 年 9 月    5.150%    是    已经 2014 年第
       北京三元     型                      30 日          30 日                        二次临时股东
    支行                                                                              大会审议通过



2   江苏银行      保本保证      5,000                                     5.2%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7 月    2014 年 12
    北京分行      收益型                                                              二次临时股东
                                           1日           月 22 日
                                                                                      大会审议通过

3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20,000                                    4.65%   是   已经 2014 年第
                                         2014 年 10     2014 年 12
    北京三元      型                                                                  二次临时股东
                                          月 08 日       月 30 日
    支行                                                                              大会审议通过

4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20,000                                     5.1%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2 月    2015 年 4 月
    北京三元      型                                                                  二次临时股东
                                           9日             9日
    支行                                                                              大会审议通过

5   江苏银行      保本浮动      8,000                                     4.8%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2 月    2015 年 3 月
    北京德胜      收益型                                                              二次临时股东
                                           13 日           27 日
    门支行                                                                            大会审议通过

6   江苏银行      保本浮动      8,000                                     5.2%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3 月    2015 年 6 月
    北京德胜      收益型                                                              二次临时股东
                                           31 日           18 日
    门支行                                                                            大会审议通过

7   交通银行      保证收益   20,000                                    5.200%    是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4 月    2015 年 6 月
    北京东单      型                                                                  二次临时股东
                                        10 日           19 日
    支行                                                                              大会审议通过

8   交通银行      保证浮动   20,000                                    浮动收    否   已经 2015 年第
                                        2015 年 6 月    2015 年 12
    北京东单      收益型                                               益①           二次临时股东
                                        19 日           月 31 日
    支行                                                                              大会审议通过
       注释①:浮动收益理财产品金额均为首次购买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本次购买理
    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六、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文景易盛与交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
    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协议》,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的认购金额,
    文景易盛可在起始日与到期日之间的每个开放日开放时间随时申购和赎回,为保
    证广大投资者便捷、直观的了解和监督公司本理财产品的进展及收益情况,保障
    投资者权益,公司将每月定期公告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理
    财产品的申购、赎回及相关收益的具体内容。
        七、备查文件
1、《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集合理财计划协议》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